太阴神煞 所理之地不可兴修
《神枢经》曰:“太阴者,岁后也。常居岁后二辰。所理之地不可兴修。”
曹震圭曰:“后妃所居者,后宫也。后宫之星在帝后二星(紫微垣,北极五星第二为帝星,第四为后宫),故太阴常居太岁后二辰。子年起戌,顺行十二辰。如子年则在戌,丑年则在亥,寅年则在子是也。”您好,文章未完,以下内容隐匿!请联系管理员开通会员购买本站文章阅读权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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